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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幼兒園主任 - 人事 | 2011-01-31 | 點閱數: 801
1.     由人事行政局與銓敘部共同主辦之「100年各機關學校將屆退休公教人員長青座談會」,預訂於1004月及9月間分二梯次進行,參加對象如下:
(1)100716日或81101116日或21屆齡退休,並具參加意願之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
(2)100716日或81屆齡退休及規劃於1001231日前自願退休並具參加座談會意願者,以參加第一梯次為原則;於101116日或21屆齡退休及規劃於101630日前自願退休並具參加座談會意願者,以參加第二梯次為原則。

煩請有意願參加之同仁於117日前告知人事以利於期限內回函縣

府彙辦。

 
2.內政部函,為確保憑證使用安全,92年度申辦自然人憑證之用戶,於100年到期後憑證自動失效再辦理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