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大陸地區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以及我國本(109)年1月21日已確診首例境外移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防治措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0101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於本年1月20日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該中心於1月21日公布我國確診首例境外移入個案,將疫情等級由第3級提升為第2級,並宣布提升中國大陸武漢市旅遊疫情建議為第3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如非必要應避免前往當地。
三、為免疫情擴大,請提醒寒假、春節期間於中國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從事旅遊、探親、學術交流等活動,務必對該疾病提高警覺,保持良好衛生習慣,落實各項防護及自我健康管理措施,以降低感染風險,確保個人健康。
應辦理之相關防治工作如下:
(一)切實掌握學生及教職員工前往中國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學術交流、旅遊等名單及其健康狀況,持續宣導自我防護及記錄體溫。
(二)如發現有急性呼吸道症狀者,應讓其戴上口罩(或主動提供其口罩),並協助其儘速就醫,就醫前應留置於單獨空間(應設於非人潮必經之處),儘量不上班、不上課。
(三)正確防疫觀念。
1、停留於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期間。
(1)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
(2)避免出入販售活體動物之市場或當地醫療院所等高風險公共場所。
(3)避免接觸活體動物及動物屍體。
(4)避免食用生肉及生蛋。
(5)如出現類流感(如發燒[≧38℃]、咳嗽等)症狀,應戴上口罩儘快就醫。
2、返國後
(1)返國入境時如出現發燒或類流感症狀,主動告知航空公司人員及機場港口檢疫人員。
(2)進行14天自主健康管理,如出現上述症狀,應撥打防疫專線1922,並戴上口罩儘快就醫,就醫時應告知醫師旅遊史、接觸史及不適症狀等。
(3)生病在家休息,不出門,減少或避免與他人接觸。
(4)咳嗽或打噴嚏時,使用紙巾或衣袖遮住口鼻。
(5)有呼吸道症狀應持續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