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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教務組 | 2014-11-21 | 點閱數: 423

一、依據該會 103 年 10 月 15 日 103 慈覺字第 1030100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參加對象為本縣各國中小學生,並分國小三年級組、四年級組、五年級組、六年級組及國中組,共五組。
三、本比賽採事先報名、現場書寫方式進行,於本年 11 月 28 日前報名,並於本年 12 月 7 日假新港國小現場書寫。
四、獎勵方式:各組錄取第一名 1 人,第二名 2 人,第三名 3 人,各頒給獎牌ㄧ面、縣府獎狀乙紙及紀念品乙份,指導老師頒發縣府指導獎狀乙紙。另擇優錄取佳作若干名,各頒給縣府獎狀乙紙及紀念品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