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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護理師 - 健康中心 | 2010-04-07 | 點閱數: 985
一、 99 年 2 月 22 日發生首例腸病毒重症確定個案,且目前腸病毒
病例比率已有逐漸上升之趨勢,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疫情監視資料顯示,腸病毒之流行季多在 4 到 9 月間,每年疫情約自 3 月下旬起即開始上升,於 5 月底至 6 月中達到高峰,惟臺灣因地處亞熱帶,氣候濕熱,適合腸病毒生存與繁殖,全年都可能有腸病毒感染發生,因此,目前腸病毒之流行幅度雖低,仍不可掉以輕心。
二、腸病毒的傳染力極強,主要經由腸胃道(糞-口、水或食物
污染)或呼吸道(飛沫、咳嗽或打噴嚏)傳染,亦可經由接觸患童皮膚水泡之液體而受感染,在家庭及教托育機構(幼稚園、托兒所、安親班)等處最容易傳播,其中以 5 歲以下嬰幼兒為腸病毒重症高危險群,
※請加強下列措施:
(一)加強宣導幼(學)童、家長及幼稚園、安親班、課後輔導等照顧者或接觸者正確洗手步驟及建立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二)自學校返家後,摟抱、餵食嬰幼兒前,大人及小孩務必都要正確洗手,以降低嬰幼兒感染腸病毒的機會。
(三)若學校及教托育機構之幼(學)童經醫師診斷感染腸病毒時,須小心處理患童排泄物(糞便、口鼻分泌物),且處理完畢應立即洗手,並注意觀察病人是否出現重症前兆病徵。
(四)加強宣導重症前兆病徵之認知(例如「嗜睡、意識不清、
活力不佳、手腳無力」、「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一旦患童出現上述病徵,請務必立即轉送大醫院小兒科接受適當治療,以免錯失治療的黃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