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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課發處主任 - 學務組 | 2015-10-15 | 點閱數: 571

一、徵選辦法:
 (一)每組以投稿一份為限,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或接受調閱,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文字修改權。
 (二)作品規格
   1.教學活動設計的時間至少為二節課,字數至少 1500 字。
   2.封面:教案名稱、組別。
   3.請以標楷體 14 號字、單行行距、 A4 紙張、直式橫書、黑色字、插入頁碼(置中)、以 MS-Word 軟體繕打,參賽作品應同時以書面及電子檔方式呈現。如有影像資料應以插入電子檔圖片方式處理
   (請勿以照片黏貼)。
4.教學活動設計之內容需包括:作品名稱、教學對象、教學時間、融入領域、領域能力指標、學習目標、教學流程、學習評量等。
 (如附件一)
 (三)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仍屬原作者所有,但必須無償授權予嘉義縣政
    府,供本府非營利用途之使用,不得有異議。
 (四)為求評審之公平性,文稿內不得書寫作者姓名及相關符號,但參賽者基本資料表務必填寫詳細資料,以便日後聯繫。
 (五)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視為資料不全,不予評分。
   1. 作品資料不全者
   2. 作者資料未填者
   3. 逾期送件者
   4. 參賽作品已經參加過其他相關比賽且得獎者
 (六)為力求公平起見,參加本教案徵選之作者,請以至多二人為限。
 (七)參賽作品限未經刊登使用過之自創作品,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評審委員裁決確定後,除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原發之獎狀、獎金。
 (八)援用他人資料請註明出處,如係「引用」則請徵得原作者授權;請勿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隱私權,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九)參加徵選活動之作品書面資料列印三份(分別裝釘成冊),並檢附「設計者基本資料暨作品授權同意書」乙份(如附件二)
二、作品送件:
  (一)參加徵選活動之作品電子檔請於 104 年 11 月 4 日以前完成交寄
    (請寄至shps@mail.cyc.edu.tw,蔡明蒔主任收)。
  (二)書面資料請於 104 年 11 月 6 日下午 4 時以前,逕送或郵寄「嘉義縣朴子市祥和國民小學」,蔡明蒔主任收,地址: 613 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 9 號。聯絡電話: 3621839 轉 107

三、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