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9年5月5日府教體字第1090096925號函辦理。
二、為防堵新冠肺炎於苗栗縣泰安鄉大規模傳染,於109年05月01日起自109年05月31日止,於該鄉各大路口設置疫情檢疫站,針對進入本鄉之遊客量測額溫,如有發燒或疑似罹患新冠肺炎之病況,將勸導暫緩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