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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教導處 | 2010-11-22 | 點閱數: 108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11 月 17 日部授教中(人)字第 0990519112 號函辦理。
二、本案提報之研究項目,須配合教育政策及學校教學需要之迫切性,並避免與近年出國研究項目重複;研究項目以派赴 1 個國家為限,研究期間最長為 4 個月。
三、是項計畫選送對象為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專任合格教師,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連續任專任合格教師 2 年以上,服務成績優良,最近 2 學年(97 及 98 學年)考核結果均考列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或相當於甲等。
(二)年齡在 55 歲以下,身心健康。
(三)最近 2 年未曾出國進修、研究或實習,且最近 10 年內未參加「選送公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上開有關年資、年齡及「最近 2 年」、「最近 10 年」等均計算至選送當年二月。
(四)通曉前往國家之語文(請詳參是項實施要點)。
四、提報建議研究項目之教師請於 99 年 11 月 30 前將項目建議表及簡要計畫以電子郵件寄達承辦人江佳鍹
lilion@mail.cyhg.gov.tw信箱,由本處遴選本縣 4 項建議研究項目,轉送教育部彙辦審核。
五、檢送「教育部選送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要點」、「教育部選送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出國專題研究作業 100 年度預計時程表」、「教育部選送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出國專題研究項目建議表」及教育部選送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出國專題研究簡要計畫表。
六、上開表件及其他相關訊息請逕至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站「最新消息」項下查閱下載(網址: http ://http://www.tpd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