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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護理師 - 健康中心 | 2011-08-30 | 點閱數: 772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8 月 18 日台體二字第 1000147088 號函辦理。
二、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截至 100 年 8 月 11 日之統計資料顯示,登革熱境外移入病例已有 68 例,感染地分別為:越南 16 例、菲律賓 12 例、印尼及泰國各 11 例、馬來西亞 8 例、緬甸 4 例、孟加拉、柬埔寨及新加坡各 2 例。
三、為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請加強宣導所屬教職員工及學生前往流行地區應做好自我保護措施,回國後 14 天內,如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
四、請各校提醒所屬教職員工及學生或家長前往東南亞等登革熱流行地區,應做好防蚊措施,慎防感染登革熱。
五、登革熱相關衛教宣導資料與最新疫情,請至行政院衛生署
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瀏覽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