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護理師 - 健康中心 | 2012-03-19 | 點閱數: 58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3 月 13 日台體(二)字第 1010039585 號函辦理。
二、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監測資料顯示, 101 年截至 3 月 8 日止,已有 14 例腸病毒 71 型重症個案,預估 3 、 4 月後,腸病毒的活躍度將隨著氣溫上升而提高,屆時全國疫情可能快速攀升。又根據該局監測資料顯示, 101 年截至 3 月 8 日止, 5 歲至 24 歲族群罹患結核病有 86 例,一年四季均有病例發生,無特別集中季節之趨勢。
三、為降低校園腸病毒及結核病威脅,請各校及相關人員落實下列防治措施及衛教宣導:
(一)學校及幼兒園
1、提升人員對傳染病防治認知:運用衛教宣導品,透過相關場合及宣導媒介,將防治知識傳達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強化對防治了解與重視,以減少不必要恐慌。
2、檢視校園環境之防疫設備及衛生
(1)根據「腸病毒防治自我檢查表」落實環境巡檢及防疫機制。
(2)提供充足之洗手環境,包括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安全之自來水設施、肥皂或洗手乳等洗潔劑。
(3)注意校園環境衛生,如保持教室之清潔,並維持室內寬敞空間。
(4)視需要進行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甲、消毒物品選用:泡製 500ppm 含氯漂白水,取巿售家庭用漂白水(濃度一般在 5 到 6%)5 湯匙(一般喝湯用的湯匙,約 15 至 20cc),加入 10 公升的自來水中(大寶特瓶每瓶容量 1,250cc , 8 瓶即等於 10 公升),攪拌均勻即可。
乙、環境消毒重點:不需大規模噴藥消毒,只需對於常接觸物體表面(門把、課桌椅、餐桌、樓梯扶把)、玩具、遊樂設施、寢具及書本做重點性消毒,清洗完畢的物體可移至戶外,接受陽光照射。
3 、執行防疫措施:發生群聚感染或疫情上升情形時,依本府訂定停課(腸病毒)防疫機制或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防治規定,執行相關防疫措施。
4、落實通報作業:教職員工生如罹患傳染病時,由專責人員通報至教育部校安中心及本府教育處體健科,落實疫情通報作業,每日掌握患病人數,監控校園疫情發展。
5、防治衛教融入課程教學:透過教學活動將傳染病之防治及衛教宣導教育學生,提升學生自身防護觀念。
6、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疫調作業:各校經衛生單位通報有結核病個案,協助落實個案追蹤管理機制,配合衛生單位執行接觸者檢查作業。
7、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保持辦公處室、教室、集會場地及學生宿舍等室內之空氣流通,定期檢測校園空調設施,維持良好空氣品質。
(二)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
1、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如勤洗手及注意呼吸道衛生,如有咳嗽情形,請配戴口罩。
2、均衡飲食、適度運動及充足睡眠,以提升免疫力。
3、生病時,應儘速就醫,請假在家多休息,落實「生病不上學、不上班」原則。
4、注意居家環境的衛生清潔及通風。
5、流行期間,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
6、儘量不要與疑似病患接觸。
7、學幼童之照顧者或接觸者應特別注意個人衛生。
8、學幼童經醫師診斷感染腸病毒時,觀察是否出現「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重症前兆病徵,一旦出現任一病徵,務必立即送至大醫院接受治療,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
四、相關傳染病衛教宣導及防治資訊,請至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查詢,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免付費專線 1922 洽詢。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