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幸福『嘉』加友」—環境教育活動實施計畫 1 份,相關事項請配合辦理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促進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未婚男女感情交流,擬藉由規劃環境教育體驗活動,增進互動機會,並透過活動分享生活經驗,發展私人情誼,期能達到人才留「嘉」,逐步穩定人口向上成長之效果。 |
二、 | 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
(一) | 實施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鄉鎮市公所及鄉鎮市民代表會員工(含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 |
(二) | 實施內容: |
1、 | 環境教育研習(限單身及未婚者參加):本階段指定本縣鄉鎮市公所分梯辦理戶外之環境教育研習活動,配合推介地區特色產業,安排產業臨場體驗行程,藉由相互合作,讓學員之間得以近距離對話交流,進而促進情誼;預計參加人數為 40 至 80 人,得視情況增加參加人數,並以男女各半為原則。 |
2、 | 各階段參加學員,服務機關學校應以「公假」登記;學校教師參加除得以公假登記外,並由學校安排代理(課)教師。 |
(三) | 其他事項:各梯次參加學員核給 4 小時之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