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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護理師 - 健康中心 | 2022-10-25 | 點閱數: 370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1019日臺教體署國()字第1110038748號函辦理。

二、指揮中心鑒於邊境管制逐漸放寬,因應社會經濟與國際交流活動需申請入境人員於居家檢疫或自主防疫期間參與活動之專案數量大幅增加,為兼顧社區防疫安全及實務執行之可行性,同時加速專案審核流程,爰訂定旨揭原則,請貴單位規劃於自主防疫期間辦理國際體育交流活動時,確依該原則辦理。

三、考量指揮中心於1111013日起,實施邊境0+7入境管理新制,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採「7天自主防疫」,倘未來賽事主辦單位辦理國際賽事均可依指揮中心所定規劃原則及自主防疫指引辦理,可免向教育部體育署提報防疫計畫,實施計畫在函報地方政府備查後,逕行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