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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教導處 | 2011-07-18 | 點閱數: 580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歷經20餘年的倡議、規劃及準備,延長國民基本教育已成為社會大眾殷切的期待與共識。在9982829日召開的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中,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更是各界非常關心的議題,場內外紛紛籲請政府儘早實施,並明定實施期程。行政院吳院長敦義旋於會中指示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召集人,積極研議相關政策及實施期程。
為具體回應各界對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殷切期盼,馬總統英九於建國百年元旦祝詞宣示:「今(100年開始啟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預定民國103年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大部分免試入學。」預計今(100)年8月入學的國一新生適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實施時程就此確立。為順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行政院由院長擔任召集人組成推動會,教育部由部長擔任召集人組成推動小組,積極研擬相關政策。期間教育部持續廣泛蒐集相關學校教師、家長、學者專家及相關公正人士代表意見,審慎規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內容包含7大工作要項(10個方案)及11項配套措施(18個方案),經全國分區公聽會各界之意見調整,函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