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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組長 - 學務組 | 2025-12-16 | 點閱數: 67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4 年 12 月 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110041 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一) 受理時間:
1、 每年受理提案 2 次,第 1 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 11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第 2 次受理收件截止 11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二),以送達教育部或國教署時間計算。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請函送國教署;大專院校提 案資料函送教育部。
(二) 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程 分為兩種方式:
1、 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或 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2、 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直 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三) 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 為限,學校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性平會權 責議題者,由各級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權責議題者,由學 校性平會做成決議後移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 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