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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發展處主任 - 課程發展處 | 2026-01-23 | 點閱數: 43

為提供中小學在職教師雙語教學知能進修機會,教育部 115 年持續規劃開設「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請於 115 年 2 月 26 日(星期四)前函復薦送名單調查表,逾期不受理。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 月 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42603757 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薦送教師以具備該薦送教育階段之合格教師證 書為必要條件,並以具備 CEFR B1 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證明者、實際參與雙語教學授課、非英文科專長教師優先, 併請考量貴校推動雙語教學之師資培育需求,依下列資格順位薦送需求名單:

(一)第一順位:參與教育部國教署「推動公立國民中小學雙 語生活化校園計畫」及「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校園雙語生 活化學習計畫」之在職專任教師或 3 個月以上的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二)第二順位:參與本縣自辦/其他雙語教學相關計畫之在職專任教師。

(三)第三順位:參與本縣自辦/其他雙語教學相關計畫之 3 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詳情請查看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