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該署)辦理 115 年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追蹤關懷計畫說明」1 份(如附 件),請貴校惠予公告周知,請查 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3 月 1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50020791A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為強化弱勢族群孕產婦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孕產相關健康識能,該署 115 年度補助 22 個地方政府衛生局,結合 271 家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孕產婦提供孕期至產後 6 週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
| 三、 | 倘貴校有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者,請協助轉介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或參與本計畫之合作單位,俾利提供相關孕期照護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