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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研主任 - 訓育組 | 2012-08-21 | 點閱數: 435

個案長期受暴而選擇離家時,當下並未帶走孩童,日後要探視孩童時,時常受到阻擾,導致個案人無法與孩童親子互動,倘個案人欲至學校探視孩童,貴園應安排一個公開且安全的場合進行探視,並派員(老師或學務人員或輔導人員)在旁陪同協助,以維護孩童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