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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教務組 | 2015-03-04 | 點閱數: 483

一、依據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 104 年 2 月 24 日(103)一貫道錦字第 012 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本縣國小 110 所,每校 1 名,每名新臺幣貳仟元整。
三、請各校將審理合格之申請者相關資料( 103 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申請單及收據等)寄至該會(高雄市前鎮區景德路 2 號,郵遞區號 80656 )。
四、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04 年 3 月 16 日止。
五、本專案經辦人:蔡佳靜、蔡明真。專線:(07)3381229 ,傳真:(07)3332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