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教務組 | 2011-02-24 | 點閱數: 1205

各位班導師 大家好

        以下是【勁梅獎】暨【勁梅校長獎】的實施辦法,附件中也有各項辦法及申請表格,請各位班導師詳閱,並踴躍薦舉班上符合資格之學生,於 3 月 2 日前繳交報名表至教學組,以便作業,謝謝大家。

                                                                             教學組 敬上

 

主旨:檢送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勁梅獎】暨【勁梅校長獎】實施辦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00 年 2 月 11 日巍揚 2011000002 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國小、國中在校家境清寒學生,各獎項每校給獎各一名,超過總名額依收件郵戳日期順序給獎。
三、補助名額:校長獎總名額 600 名、勁梅獎總名額 500 名;補助金額:每學期每生獎助學金 2,500 元,每名受補助學生另贈予獎狀乙紙,以鼓勵學生逆境向上之精神。
四、申請時間: 100 年 2 月 15 日起至 3 月 5 日止,申請文件請逕寄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3545 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 506 號 8 樓)。
五、【勁梅獎】申請每校以三件為限,請學校編排受補助學生的優先順序;【勁梅校長獎】申請每校限一件,不得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