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梅山鄉太平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1學年度招生簡章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 111年 4 月 14 日
公告字號:府教幼字第 1110081705號
壹、依據
嘉義縣 11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暨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
貳、登記入園資格
一、年齡:
(一) 3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民國 105年 9 月 2 日至 108 年 9 月 1 日出生)
(二) 2歲以上至未滿 3歲幼兒(民國 108年 9月 2 日至 109 年 9 月 1 日出生)
二、招收名額:
(一) 核定 30名,扣除原就讀本園直升之幼兒 6 名、本縣鑑輔會安置之特殊幼兒 0 名及依鑑輔會核定減收一般幼兒人數 0名後,本學年度可招收幼兒為 24 名。
(二) 若招生總額未達 15名,經報府核定後得以混齡編班方式招收 2 歲以上至未滿 3 歲幼
兒(民國 108 年 9 月 2 日至 109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三、優先入園資格: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第一優先:符合下列情形者,得優先入園就讀(不限設籍本縣幼童)
1、低收入戶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2、中低收入戶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3、身心障礙: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含持有暫緩入學證明之幼兒)。
4、原住民: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二)第二優先:經社政單位轉介輔導之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三)符合優先入園人數如未逾可招生名額時,應全數錄取;如該園登記人數競額時,依下
列順序錄取:
1、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五足歲者。
2、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四足歲者。
3、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三足歲者。
(四)報名人數逾招生名額時,依上述招生順序錄取後,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
參、招生公告、登記、抽籤及報到日期
一、招生簡章公告日期:自 111年 5 月 10 日起
二、登記日期:111年 5月 24 、 25 日
三、抽籤日期:111年 5月 26 日
四、名單公布日期:抽籤後當場公布
五、報到日期: 111年 5 月 27 日
六、各園於幼兒入學後應至教育部全國幼生管理系統登錄幼生資料,入園登記及抽籤名冊存園備查(如係優先入園者應勾選欄位並加註符合之條件)。
肆、其他
一、招生工作
(一)本園得組成招生工作小組,辦理新生入園事宜,由機關首長督導。
(二)招生作業依本簡章內容辦理,並將簡章及結果公告於幼兒園網站及門口明顯處,如涉及幼兒個人資料部分,工作人員負有保密義務。
(三)入園資格審查:本園於指定期限內調查園內幼生留園直升意願,有意願者應於該幼兒資料備註。
二、抽籤規則:
(一)登記後如競額時,採公開抽籤,依序列為正取第 1名至數名及備取第 1 名至數名為止。無論採何種方式抽籤,應抽完所有籤卡,最後結果應當場依抽籤順序結果公告。
(二)多胞胎幼兒(含雙胞胎)籤卡是否併同或分別抽籤,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並出具切結書。抽籤前,本園將公告前述決定。
(三)同一籤卡多胞胎幼兒(含雙胞胎)之錄取,如遇缺額數少於多胞胎幼兒數時,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同缺額數之幼兒入園。
三、招生登記至登記時間截止,但一般生入園申請登記人數少於可招收名額時,應繼續受理登記入園,並依登記先後次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四、備取名冊有效日至 112年 1月 31 日止,惟具優先入園資格之幼兒排序仍應優於備取生,後續由各校(園)本權責公告及辦理遞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