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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課發處主任 - 課程發展處 | 2022-10-13 | 點閱數: 17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4 月 26 日臺教師(要)字第 1100043106 號函及教育部實踐藝術教學研究中程計畫視覺藝術學習共同經驗建構推展活動教師研習實施辦法辦理。
  二、本研習活動內容如下:
(一)時間: 111 年 11 月 4 日(星期五),請逕上全國教師研習網站報名,每場次錄取 30 名,額滿為止。
(二)地點:柳林國小多功能教室(嘉義縣水上鄉柳林村 92 號)。
  三、為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藝術領域視覺藝術課程的核心素養,本研習之教學重點係從十二年國教藝術領綱核心素養所強調藝術學習應關注藝術學習與生活、文化的結合,透過表現、鑑賞與實踐,彰顯學習者的全人發展;研習方式採講述與實作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