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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研究處主任 - 教學研究處 | 2024-03-25 | 點閱數: 32
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 113 年 3 月 13 日客會傳字第 1136800074 號函辦理。
二、 旨揭歌曲係客家委員會邀請 13 組客家創作音樂人,結合客庄中小學駐校創作,於校園傳唱,讓學生同儕間一起練唱,沈浸於客家音樂之中,也提升大家對母語及在地文化的認同。共創共演成果發布後,引起許多回響,為擴大推廣效益,業徵得創作者同意無償提供使用。
三、 為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精神,期藉由客語歌曲播放推廣,促進客語多樣性表現,全面提升客語露出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