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中華民國 108 年 6 月 17 日教育部臺教資(四)字第 1080060697 號函辦理。
二、本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業已於 113 年 2 月 21 日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三、詳如附件,歡迎參閱使用。